- ㄧ、109學年度寒假「單位工讀生申請作業」於109年11月25日(三)起開始公告申請,請各預算控管人設定預算科目給生活學習導師(工讀生導師),方能填寫寒假申請單。
二、寒假工讀期間為110年1月18日(星期一)至110年2月21日(星期日)止。
三、110年1月1日起工讀助學金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0元。
四、欲爭取寒假留校工讀之同學,即日可至學生資訊系統查詢工讀機會並投遞履歷。
四、各單位寒假期間錄取之同學,需申請住在校內宿舍者,依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寒暑期住宿辦法辦理,辦理期間為12/21(一)至12/24(四),共四天。
五、 110年1月份工讀助學金,因逢春節年假,將延後至2月19日前撥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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